1.招標條件
太湖縣人民醫院血液透析用護理包(二次)采購項目已獲批準,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,項目出資比例為100%,招標人為太湖縣人民醫院。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,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詢價。
2.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
2.1項目編號:
2.2項目名稱:太湖縣人民醫院血液透析用護理包(二次)采購
2.3項目地點:太湖縣人民醫院
2.4項目概況:詳見附件。
2.5招標范圍:醫療耗材
2.6供貨周期:合同簽訂1年(采用1+1+1模式,服務期滿,經太湖縣人民醫院考核合格后,可以續簽2年)(如合同執行期間與國家、省市政策或規定不符,按國家、省市相應政策執行),根據服務質量每年進行考核。
2.7包別劃分:1個包
2.8評標辦法:符合性評審的有效最低價評標方法
3、成交原則:
(一)本次采用符合性評審的最低評標價法。以報價為主要因素確定成交候選供應商,即在全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(包含樣品、資格條件、采購內容、付款方式、貨物需求及技術要求、項目完成期等)前提下,報價最低的為第一成交候選供應商。
(1)樣品評審
評標小組首先依次評審供應商所提供的樣品,若樣品被評審認可通過,則進行下一步響應文件評審。
(2)響應文件評審
評標小組現場開啟通過樣品評審的供應商的響應文件;響應文件評審通過后,根據各家報價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選供應商,報價最低的為第一成交候選人,以此類推。
(二)若供應商在中標后不能按時履行質量和服務承諾,則一年內禁止其參與醫院所有醫療設備及耗材的采購活動。
4.投標文件的提交方式
4.1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:2024年1月23日15時00分
4.2逾期遞交的投標文件不予受理。
注:樣品需密封遞交,封面上注明所投項目具體名稱和所投包號,如:太湖縣人民醫院血液透析用護理包(二次)采購項目樣品),密封口加蓋投標商家公章原章(可郵寄,但須保障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至招標采購中心),所有樣品,不得有其它無關標記,否則按廢標處置。
響應文件分正副本,密封遞交(封面上注明所投項目具體名稱,如:太湖縣人民醫院血液透析用護理包(二次)采購項目響應文件),密封口加蓋投標商家公章原章(可郵寄,但須保障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至招標采購中心)。
5.聯系方式
地址:太湖縣人民醫院新院區(普賢路120號)行政樓2樓招標采購中心
聯系人:曹老師
聯系方式:0556-41877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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